为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,落实岗位职责,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,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学校考勤管理相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考勤制度
(一)全院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作息制度,工作时间不得迟到、早退。如因事、因病等不能到岗上班,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,事后办理销假手续。
1.教师岗位人员不实行坐班制,应认真完成本人所承担的教学、科研任务,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,不得擅自调课、停课、请他人代课。应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各项活动,不参加者(请假除外)作旷工处理。
2.管理岗位(含实验实训教师)、辅导员岗位、教辅岗位等人员均实行坐班制,应遵守上下班制度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宜,经发现查实,按旷工处理。
(二)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(包括学校学院安排的教育、教学科研工作活动及其他集体活动)进行考勤;公休假内学校、学院有重要公务活动安排的应正常考勤。
第二条 请假审批
(一)学院领导:请假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(二)其他人员:
1.教师岗位:1天以内由系主任审批;3天以内,经系主任同意后报分管院长审批;3天—7天经分管院长同意后报学院主要领导审批。
2.科级及以下管理、教辅岗位:3天以内由岗位分管领导审批;3天—7天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学院主要领导审批。
(三)超过7天请假由学院班子集体研究审批;15天以上病、事假由学院集体研究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。
(四)教职工因工作需要短期外出开会、学习等的请假,由学院院长审批。学校有专项管理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审批。
第三条 请销假手续
(一)教职工请假需由本人提出申请,按规定填写《请销假审批表》,写明请假理由、期限并提供相关证明,并按审批权限审批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。 (请假2天及以下应填写《智能制造学院请销假审批表》,超过两天应填写《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教职工休假表》)
(二)请假期满上班后,本人应及时销假。
(三)请病假须持医院的诊断休息证明,填写请假单后按审批权限审批;请事假须写明事假具体原由。
(四) 对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岗的,学院及时提出处理意见。
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在职全体教职工,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智能制造学院
2018.10.08
附件一:智能制造学院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 智能制造学院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|
请假事由 |
本人签名: |
请假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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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假天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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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假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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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交接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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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(办)主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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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管领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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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院长(书记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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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附相关证明 |
附件一:智能制造学院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 智能制造学院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|
请假事由 |
本人签名: |
请假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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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假天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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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假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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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交接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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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(办)主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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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管领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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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院长(书记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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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附相关证明 |